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对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细落实,根据《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考核办法》(党发〔2022〕50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对我校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中期检查。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围绕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并根据自查情况填写《2023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情况表》(见附件),自查情况表统计时段为2023年1月至6月。
二、实地督查阶段(7月1日至10月15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纪委将采取“调研+督查”形式,深入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推动责任落实;听取各单位对深化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持续提升工作质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单位自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认真填写《2023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自查表》。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对填写的自查表审核把关,确保所填内容客观真实,于7月1日前将自查表电子版发送至jiwei@lit.edu.cn。联系人:王增光;电话:65928039。
(二)梳理问题,扎实整改。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统筹安排好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三)注重创新,提升质效。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工作创新,打造特色亮点工作品牌,及时宣传报道,促进互学互鉴,共同提高。
附件:2023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自查表.doc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