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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25 16:23:18点击次数:编辑:收藏打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清正廉洁过节风气,持续推动清廉学校建设,现就“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的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持续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正风肃纪摆上重要位置、融入日常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以组织学习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醒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监管,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把纪律规矩要求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和生动实践。

二、坚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效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正家风家教、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将加强作风建设与传承节日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廉洁过节、勤俭过节、文明过节,齐心共建清廉校园。

三、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抵制不良风气,杜绝假借节日名义参与或发起各种违规违纪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卡券和电子红包,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

四、强化正风肃纪,严肃追责问责。“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坚持严的基调,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举报电话:0379-65928037

举报邮箱:lylgjwjbxx@lit.edu.cn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docx

附件2: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典型问题.docx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