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太阳集团tyc539科级干部空缺岗位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组发〔2023〕6号)《太阳集团tyc539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方案》(党办发〔2021〕20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核定的科级职数和机构设置方案,我单位设信访科副科长1人,案件审理科副科长1人。现就本单位科级岗位提出以下上岗条件。
一、任职条件和资格
符合《太阳集团tyc539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方案》(党政办发〔2021〕20号)文件第三部分要求。
二、上岗条件
信访科副科长\案件审理科副科长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纪律规矩意识强。
2.中国共产党党员。
3.我校事业编制在岗人员。
4.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或熟悉纪检监察业务者优先。
5.具有法律、财务、文秘等专业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不存在家人、近亲属在校内任中层正职及以上领导干部或在人财物集中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任中层副职等需要回避的情形。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