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准确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科学谋划2023年工作,按照我校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求,现将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关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次提交的材料主要依据今年新修订的《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考核办法》(党发〔2022〕50号)第三章明确的考核内容而确定。为切实落实“坚持注重日常、减负增能”的工作原则,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评价的客观性,日常工作中已经提交过的材料或者校纪委、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监督检查中已经掌握的相关情况,本次不需要再提供。经过梳理,形成《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材料清单》(附件)。
二、提交材料的形式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对今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梳理,对照《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材料清单》准备材料,提供的材料要以简洁、有针对性、能说明问题为原则,避免提交与清单内容无关材料。
根据工作实际,本次提交的材料原则上只需提交电子版,电子材料可以通过拍照、扫描、截图等多种形式体现,请按照材料清单中的“序号”分别建立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对应的序号”命名(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并将提供的材料分别放至对应文件夹中。因特殊原因不方便提供电子材料的单位,提前沟通后,也可只报送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的单位,需另提交材料目录。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提交的电子材料请于2023年1月3日前发送至jiwei@lit.edu.cn。
2.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将按照《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考核办法》(党发〔2022〕50号)执行,本次提交的材料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部分参照内容。
3.根据实际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本》今年不再提交,纪实本中记录的内容可作为本次提供材料的佐证材料,以电子图片的形式分别放至对应文件夹中。
联系人:王锴、王增光,电话:65928039。
附件: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材料清单.doc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