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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更新时间:2022-06-02 11:03:38点击次数:编辑:收藏打印

2022年端午节即将到来,为持续释放纠“四风”树新风的强烈信号,省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刘明在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情况下,双休日期间由单位司机驾驶公务用车接送其往返郑州鹤壁34次,产生费用共计16673.46元。2021年12月,刘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安阳市文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玉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中秋节至2021年春节,李玉江多次收受烟酒提货卡共计4.6万元。2019年2月至4月,李玉江在其女儿住院期间收受礼金共计0.3万元。李玉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李玉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1年6月,时任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勇提议并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以举报奖的名义套取资金作为办案经费。2012年7月至2016年10月,经唐勇签批虚假列支举报奖共66.22万元,作为干警办案奖励和办案经费,由各办案部门领取。唐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唐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4.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华东等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22年3月22日,太康县出现疫情,全县进入应急状态。按照工作安排,李华东担任高贤乡家印高中隔离点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袁文通担任医疗负责人。李华东、袁文通在落实防控措施中作风不实、履职不力,致使隔离点出现管理制度不健全、信息台账不完善、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管理不到位、隔离区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存在重大疫情传播风险。2022年5月,李华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文通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作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通报的上述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依然淡漠,一些地区和部门滋生“四风”问题土壤还在,亟需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精准施治、靶向治疗。全省各级党组织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定力,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及其政治危害,准确把握当前作风建设的阶段性特征,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扎实推进清廉河南建设,以纠“四风”树新风的实际成效,为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坚强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尽责任、作贡献。

端午节将至,越是临近节点,越要从严监督,以驰而不息的工作节奏,让一个个节点变成作风建设“加油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督促协助本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从一顿饭抓起、从一杯酒严起,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以坚守节点的有力举措推动节日风气持续向好。要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媒体反映、群众举报、大数据信息等方式,做实监督、创新监督,聚焦节日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盯住抓、持续抓,不断推动“两违规”专项整治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肃查处疫情防控、灾后重建、防汛备汛等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要快查快办、公开通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要坚持纠树并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大力弘扬对党忠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在新征程上挺膺负责、担当作为,努力在现代化河南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