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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固定资产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11:59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摸清学校实验室固定资产现状,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太阳集团tyc539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国有资产管理处与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联合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固定资产专项清查工作。

一、清查工作目标

(一)通过此次专项清查,厘清我校实验室固定资产家底,数据结果服务于学校发展决策;

(二)实现学校实验室固定资产台账与实物一致、实验室设备存放地点明确、物品摆放有序、操作准确规范;

(三)及时更新资产信息,推进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清查基准日和清查对象

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所有在账实验室固定资产。

三、清查工作时间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20日。

四、清查步骤

(一)自查阶段(2024年10月15日-20日)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验室情况开展自查。填写《***实验室固定资产情况表》(样表请到国有资产管理处ftp文件交换区下载。联系人:刘建辉,电话:65928190)。

(二)核查和整改阶段(2024年10月21日-30日)

各单位自查完成后,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国有资产管理及实验室建设等相关制度,先进行本单位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完善,然后填报《***实验室固定资产情况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三)抽查核验时间(2024年11月1日-20日)

各单位实验室固定资产清理结束后,及时完善、更新本实验室资产台账。国有资产管理处与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将对每一个实验室的固定资产开展抽查核验工作。

五、清查工作方法

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清查工作,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清查、盘点、编写相应内容。

(一)清查盘点情况

所有已入账固定资产需做到逐件清查,将资产卡片(含资产标签)与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照清单,逐个核实固定资产实物,按清查实际情况,如实填报账实相符、盘亏的资产。

(二)详细地址变更

实验室资产设备存放地发生变更的,录入地址变更情况。

(三)经核实确认为“有物无账”(盘盈)的资产,录入“2024年固定资产(在账仪器设备盘盈)清查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实验室固定资产专项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严肃纪律。各二级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处理。

(三)清查工作完成后,针对清查盘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编写清查工作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作者: 袁琳
来源: 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