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4〕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指南》《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申报人应从事自然科学(不含医学)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至少已工作1年以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和地球科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5)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指标为1个,优先推荐学术水平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分配的指标外,我校可多推荐1名符合条件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人选。
为更大范围发现、培育优秀青年基础研究人才,发挥以才荐才正向效应,此次申报工作面向40周岁及以下人才特设“专家举荐通道”,通过该通道申报的人才,不占申报指标。举荐方式,一是由1名两院院士或由1名经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国际一流人才(A类)举荐,二是由2名经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国内一流人才(B类)举荐。举荐人与被举荐人应为同一行业领域,每名举荐人每年限举荐1名人选。
三、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和公示程序(涉密人员可不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报送
填写《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人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2)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支持期结束后一般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
(3)举荐人对被举荐人专业水平要负担保责任,因举荐人把关不严、核查失实、虚假举荐等问题造成举荐不实的,取消被举荐人的参评资格,且五年内不予受理该举荐人举荐人才参评省厅的高层次人才评选项目。
(4)国家级青年人才申报领军人才,不限制申报名额;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人才,不限制申报名额。
(5)各单位请于2024年9月11日中午下班前,将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cszk@lit.edu.cn。
联系人:樊洁
联系电话:65928114
附件: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员情况统计表.xlsx
人事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