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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洛阳市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4年05月15日 17:56  浏览:

校属各相关院部:

为规范和加强市重点实验建设和运行,确保市重点实验室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洛市科〔2022〕8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市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工作报告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送对象

我校经批准组建或验收通过的2023年以前的市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内容

1.2023年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运行情况、技术研发及转化情况、人才团队建设情况、单位投入保障情况、开展公共服务情况、服务全市五大产业集群十七条产业链情况、运行机制创新情况、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等,要有案例、数据作为支撑。

2.2024年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任务及具体工作计划等。

3.根据管理办法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工作报告提纲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

年度报告将作为下一步运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市重点实验室负责人认真撰写年度工作报告,并于5月23日前将《年度工作报告》(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221室,《年度工作报告》和《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lit.edu.cn,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65928307


附件1:洛阳市2022年之前重点实验室名单 (太阳集团tyc539).xlsx

附件2:年度工作报告提纲.wps

附件3:《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4年5月15日        


作者: 王海潮
来源: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