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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4年03月22日 16:58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护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加强校园交通管理,根据《太阳集团tyc539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3月25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机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无车牌、无校园车辆标识、非法改装的车辆进入校园;

二、校内不得超速超载和危险驾驶,校内行驶速度摩托车不超过30km/h、电动自行车不超过20km/h,共享电动车只能核载1人;

三、所有车辆应按学校划定的停放场地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随意占道,严禁堵塞消防通道;

四、严禁电动车在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和室内场所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

五、所有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车辆以及超速超载、危险驾驶、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太阳集团tyc539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锁车、拖移、禁止入校、与校园文明奖挂钩等方式进行处理;

六、请无校园车辆标识的车主于2024年4月1日前,携带教工证、学生证复印件或相关部门有效证明到保卫处(王城校区西门警务室、开元校区东门警务室、九都校区北门岗)办理并张贴校园车辆标识;

七、保卫处将组织校卫队、学生志愿者在重要时段和重要路口上岗值勤,对不文明骑行现象进行劝阻;

八、2024年4月1日起学校将组织清理校园内无车牌无校园车辆标识车辆,涉及违法犯罪的车辆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太阳集团tyc539综治委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作者: 周志平
来源: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