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01日 16:16  浏览: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校师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2023年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周五)—12月7日(周四)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具体安排

(一)“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全校各单位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工开展专题学习;各学院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宪法宣传教育主题团日活动或班会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

(二)持续推动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https://qspfw.moe.gov.cn),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各二级学院要确保本学院于12月8日之前学生参与率不低于50%。

(三)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12月底前,各二学院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 //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或各类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

(四)开展第十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太阳集团tyc539分会场将设王城校区图书馆一楼信息报告厅,我校分会场将通过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收看网络直播,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到分会场参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9:00-9:05观看升旗仪式。

(2)9:05-9:15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1我校分会场全体人员同步跟读,其他各单位自行安排,组织师生进行收看直播、同步跟读。

(3)9:15-9:20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分会场观看观众跟唱(歌曲资料见附件2)。

(4)9:20-9:45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进行展演。

(5)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请各单位各部门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努力营造我校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

2.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宪法宣誓等多种形式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生活。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我校蔚然成风。

3.及时总结报送,请各单位及时统计本单位本部门参与“宪法晨读”的学生人数,附带活动图片,请于12月1日17点前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人数及活动图片的原图(不低于2M)报送党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科邮箱,学校将进行统一宣传报道。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将相关他活动开展情况,填写本单位“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附件3),附带相关活动图片、视频,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12月8日17点前报送党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科邮箱,联系人:李晓光 孙要梅,电话:65928030 65928027,邮箱:wmcjk@lit.edu.cn。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docx 

附件2:《宪法伴我成长》歌曲资源.rar 

附件3:“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1日          


作者: 李晓光
来源: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