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下半年职称初定及资格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入职我校且未经职称初定或确认的在岗在编(含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职称初定条件:申请人应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对于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申请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或相近;申请高校教师系列初定人员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职称初定的学历、专业和年限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试用期满(试用期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职称资格确认条件:入校前已获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我校资格确认的。具体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引进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确认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30号文执行。
三、初定、确认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职称初定人员填写《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学院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版各一份(PDF版);
申请职称资格确认人员填写《太阳集团tyc539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批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学院现任职资格证书电子版一份(PDF版)。
(二)部门推荐
各单位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在相应呈报表及审批表签写部门意见。分别汇总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资格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4)并盖章。
通过推荐的职称初定申报人,请自行登录“校园网人事处主页-职称申报系统”(初次登录职称申报系统,账号密码问题请提供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给人事处陈伟锋开通),进入填报个人申报信息,系统填报相关说明见附件5,系统填报截止日期为11月13日;
通过推荐的职称资格确认人员的系统申报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请保持手机畅通)。
(三)学校审核和备案
由于职称系统申报要求,请各学院统一将本部门申报人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于2023年11月9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发展科(行政楼43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lylgjsfzzx@lit.edu.cn。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定后,进行公示和确认,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作要求
1.职称初定工作涉及新入职教师个人入岗入编等切身利益,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后按要求提交材料。
2.申请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涉及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
联系电话:65928117
联 系 人:陈伟锋
附件:职称初定和确认.rar
人事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