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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17:17  浏览: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3〕5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名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全省各行业各领域中,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近五年来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尚在5年管理届期内的第十批、第十一批省优秀专家)。

(二)推荐条件:矢志爱国奉献,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力。需全职在豫工作1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两院”院士一般不超过68周岁,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60周岁。可重点推荐以下人选:

1.在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

5.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6.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

7.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8.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个人;

9.中原学者;

10.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1.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2.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3.长期在县(市)基层一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卓越贡献的专家人才;

1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符合推荐条件的“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可不占推荐名额,单独推荐。

三、推荐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专家评审、校党委研究的程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河南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1.选拔河南省优秀专家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政治标准,严把道德品质关、专业能力关和廉洁自律关,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2.请各单位于10月24日17:00前将《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表》(附件1)《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书》(附件2)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及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王城校区办公楼408房间),电子材料发送至zzbgbgl@lit.edu.cn,联系人:刘方,电话:65928020。

3.各单位要对推荐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资格。


附件1: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河南省第十二批省优秀专家申报书.doc 

附件3: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9日            


作者: 党委组织部
来源: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