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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11:47  浏览:

校属各有关单位:

现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省内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二、认定条件

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 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 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七)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 1 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少于15课时)。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认定程序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6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我省已经实行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后,请按照注意事项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二)体检。体检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6日,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体检机构名单见附件2,申请人可就近在指定医院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

(三)初审与公示。

学校初审与公示时间为10月27日至10月30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认定材料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

(四)审核材料提交。

请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33室)。

学校在11月2日前将校级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并将原件邮寄至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樊洁

联系电话:65928114

申请认定人员扫描二维码图片,加入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pdf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pdf

附件3: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个人材料清单.pdf

附件4: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docx


人事处                 

2023年10月16日            


作者: 樊洁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