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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洛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10:43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河洛领军人才—河洛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面向全市从事自然科学(不含医学)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二)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不得申报河洛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已入选河南省“中原英才计划”的,不得申报河洛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河洛领军人才”“河洛青年拔尖人才”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遴选数额

2023年度全市遴选10名左右;我校限申报2名。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思想品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二)应连续全职在洛工作3年以上。

(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科研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此日)。

(四)潜心基础研究,推动自然科学发展,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省、市社会发展和战略需求,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理念。

(五)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洛阳社会发展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市领先地位。

(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含)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省自然科学奖。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

(七)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的优先。在有此经历的同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含)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第一名),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四、支持政策与措施

1.培养支持。河洛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优先推荐省级以上重点人才项目。

2.待遇保障。河洛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保障范围,享受洛阳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住房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一系列支持政策。

五、申报材料

(一)河洛基础研究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河洛基础研究领军人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附件2)。

(三)河洛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3)。

(四)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材料等(见申报书的最后一页附件)。

附件1纸质版1份,其他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申报书与附件材料、〈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合并装订),及附件1-3word版。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申报人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遴选资格。

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均须在2023年10月12日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不再受理。

联系人:樊洁 电话:65928114

邮箱:rscszk@lit.edu.cn


附件1:河洛基础研究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2:河洛基础研究领军人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docx

附件3:河洛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书.docx


人事处             

2023年10月10日          


作者: 樊洁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