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文化领军人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宣通〔2023〕75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文化领军人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发展需要,坚持德才兼备、德艺双馨,坚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能够代表河南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有竞争力的中原文化领军人才和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
二、遴选范围
在全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新闻宣传、出版传媒、创作表演、文化遗产保护、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人才,可被推荐为中原文化领军人才和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人选。推荐的人选主要是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等方面的优秀人才,注重从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
三、申报条件
遴选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原文化领军人才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特别是在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研究、中原文化与中原人文精神研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及文旅文创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高,社会影响较大。
4.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6.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5.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文化领军人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四、名额数量
推荐遴选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差额评选。2023年,计划遴选中原文化领军人才20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40名。
五、推荐办法
各省辖市党委宣传部、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航空港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属地相关单位进行推荐;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同时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并按要求组织填写人选推荐材料,报送省委宣传部。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推荐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操作,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为任何推荐申报单位或个人打听入围情况,不准泄露评审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专家投票或打分结果、会议研究情况等。
(三)加强全过程监督。把严格监督贯穿人才评选全过程,强化责任追究,对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贵任。
七、推荐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含人选产生程序、专家评议情况、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推荐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每位人选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1份(刻录光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每位人选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推荐报告、申报书、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及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或证明复印件;3.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X480-1200X960,大小200K—2M); 4.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5.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6.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论文的全文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7.个人简介材料;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9.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八、报送方式
相关推荐材料请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科(办公楼41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mcjk@lit.edu.cn。联系人:孙要梅,联系电话:65928027。
附件1:2023年度中原文化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分类).doc
附件2:2023年度中原文化领军人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doc
附件3:2023年度中原文化领军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4:2023年度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分类).doc
附件5:2023年度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doc
附件6:2023年度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人申报书.doc
党委宣传部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