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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3年08月29日 16:13  浏览:

各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经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竞赛指导、咨询服务和评审等工作。学院(部、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学院(部、中心)项目初评、推荐工作。

二、参赛资格

凡我校在读全日制本专科生都可申报项目参赛。

三、申报类别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共设置五大组别。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建设,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文旅文创融合”、“郑州都市圈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应具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力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个。

(三)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四)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评审要点

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六、竞赛方式

(一)预赛(2023年10月)。各学院(部、中心)举行预赛,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参赛,并对参赛项目进行审查确认,学院(部、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2023年10月31日前,各学院(部、中心)报送项目商业计划书、路演PPT和《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以及《项目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发邮件至lylgtw@lit.edu.cn。(汇总表内排序默认为学院推荐顺序)

(二)复审(2023年11月初)。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材料进行网络评审,提出复审意见,推荐优秀项目进入终审决赛。

(三)终审决赛(2023年11月底)。参赛项目现场PPT展示,评审专家提问答辩,最后评定项目终审成绩。

七、竞赛组织

(一)各学院(部、中心)要精心组织好预赛,加大宣传,突出大赛群众性,增加覆盖面,让更多学生参与进来。要协调指导教师对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努力提高参赛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二)各学院(部、中心)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部、中心)竞赛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各学院(部、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本院(部、中心)学生参赛项目的初评工作。各学院团委负责大赛宣传发动和组织参赛工作。

八、总结与表彰

(一)竞赛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为“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部、中心);设“优胜杯”2个,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三名的学院(部、中心)。

(二)各奖项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项目每个计100分,金奖项目每个计70分,银奖项目每个计30分,铜奖项目每个计15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三)竞赛设3个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部、中心)。

(四)竞赛对获奖项目作者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河南省2023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附件: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项目汇总表.docx


共青团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作者: 高敏
来源: 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