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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3年03月28日 11:06  浏览:

校属各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163.html

(二)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162.html

(三)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161.html

(四)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160.html

(五)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159.html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主体

1.“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美术创作”两个项目以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人须在2023年4月15日至6月5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完成上传提交工作。

2.“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三个项目须以学校作为申报主体,请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于6月1日至6月2日至科研处221室现场申报。

3.项目提交后,与该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含附件)将不再可以进行修改,提交前务必确认所有信息已核准。

(二)特别注意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项目的申报人于5月15日前提交书面审读申请。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65928307


科研处               

2023年3月28日         


作者: 成曦
来源: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