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编报工作,根据河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会议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鼓励支持教学科研人员更广泛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合作。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2.教学科研人员的国际学术交流合作不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但需按程序进行报备。参加中央、省直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双跨团组和培训团组均需报备,列入年度出访计划。未经报备和列入年度出访计划的团组不得出行。
3.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活动要以有利于人才培养、学科提升、服务我校中心任务为目标,根据出访任务的重要性和实效性合理安排团组和人员,不得申报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重复性、考察性出访。申报计划要与实际出访任务保持一致。
4.我校有各类基金资助项目的教学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中列有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的,鼓励申报。
5.各类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应于当年执行完毕,原则上不得推迟至下一年度。
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以学院为单位编报,填写《2023年度教学和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备案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2023年3月4日下午17点前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办公楼256室),电子版发送至200901200751@lit.edu.cn。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编报情况,研究确定我院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逾期未编报者,学校将不再安排2023年出访任务。
联 系 人:张博
联系电话:65928138
附件:2023年度教学和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备案表(样表).xlsx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