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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3年01月08日 12:28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我校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附件1)中“对象和条件”要求的人员。

2021年度参加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且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本年度组织的面试。

二、考试时间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线上培训时间

2023年1月13日—3月1日

(二)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3年3月15日9:00—9:50

科目二:2023年3月15日10:05—10:55

(三)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3年4月25日9:00—11:00

三、考试方式

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详见附件1)。参训教师可在3月2日—3月14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年是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的第一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本单位考生的通知统计、统筹协调,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二)按时报送。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12日前将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人员名单(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件和excel表格)电子版发送邮箱:rscsdsf@lit.edu.cn,并通知报名教师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2023年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教师微信群(进群请标注学院、姓名)。

联系人:郑志红 联系电话:13383897556

2023年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教师微信群二维码: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pdf

附件2: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人员名单.xls


人事处                   

2023年1月8日            


作者: 郑志红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