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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派科技特派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11:28  浏览:

校属各院部: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调整科技特派员队伍,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省派科技特派员(国家“三区”科技人才)人选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全省107个县(市、区)(其中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县30个、整体推进县43个、巩固提升县34个,见附件)范围内有产业发展科技需求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政村等。

二、征集对象及要求

面向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参与技术推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进行征集。要求如下: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二)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乡村振兴一线、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能够解决受援县(市)相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以农业领域为主,工业、服务业为补充,以生产为主,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方向为补充,鼓励信息化、智能化、电商、环保、文旅等人才申报。本次征集不限制人数,鼓励广大科技人才积极申报。

(四)专业方向与受援对象科技需求较为契合,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优先支持。

(五)2021、2022年度省派科技特派员(国家“三区”科技人才)有意愿继续服务的,需参与本次征集。参与本次征集,且年度绩效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将予以续聘;未参与本次征集的,将不再选派。

(六)受援县(市)内本地科技人员不在征集之类。

(七)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团长不得参与申报,团队成员可申报对接其所在服务团签约县之外的受援对象。

三、服务内容与形式

选派对象围绕受援对象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或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并为受援县(市)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四、征集程序及要求

本次征集工作通过“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征集对接平台(三区人才在线签署管理平台,http://182.92.222.74/)”在线进行填报,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具体程序如下:

(一)受援对象发布需求。受援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本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政村等受援对象发布科技需求。受援县(市)登录账号密码由省科技厅统一分配,原有账号信息继续有效。

(二)科技人员对接。科技人员登录平台,与提出需求的、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受援对象进行对接。对接成功后,在线提交《省派科技特派员推荐表》和《三方意向协议书》,由受援对象报送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受援对象提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前。科技人员及派出单位尚未注册的,应登陆平台进行注册。

(三)受援县(市)审核。受援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查,通过系统汇总《省派科技特派员推荐表》《三方意向协议书》和《省派科技特派员推荐情况汇总表》提交至省科技厅,提交时间2023年1月16日前。(孟津区、偃师区、建安区、淮阳区由省辖市科技局审核、提交)

五、选派与绩效评价

(一)选派。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采取会议等评审方式,对征集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派,2023年拟选派省派科技特派员(国家“三区”科技人才)811名,给与每人2万元的年度经费支持。

(二)绩效评价。对于2023年度拟选派的省派科技特派员通过实地考察、动态评价和年终绩效评价、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和管理。对评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实行绿色通道,不受名额限制;对评为良好及以上且下年度参与征集的予以续聘;对不合格的予以调整退出,之后不再选派,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29


附件:受援县(市)名单.doc


科研处             

2022年12月19日          


作者: 刘钧
来源: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