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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及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18:05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及资格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入职我校且未经职称初定或确认的在岗在编(含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职称初定条件:申请人应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对于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申请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或相近;申请高校教师系列初定人员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职称初定的学历、专业和年限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职称资格确认条件:入校前已获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我校资格确认的。具体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引进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确认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30号文执行。

三、初定、确认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职称初定人员填写附件1(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向学院提交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电子扫描件各一份;

申请资格确认的人员填写附件2(太阳集团tyc539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一式三份),同时须提交现任职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PDF格式一份。

(二)部门推荐

各单位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在相应呈报表及审批表签写部门意见。分别汇总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资格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附件3、4)并盖章。

通过推荐的职称初定申报人登录“校园网人事处主页-职称申报系统”(职称系统账号密码问题请咨询人事处陈伟锋),进入填报个人申报信息,系统填报相关说明见附件5,系统填报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通过推荐的职称确认申报人请保持手机畅通,系统申报问题由人事处负责。

(三)学校审核及备案

由于职称申报系统需要,请各学院统一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电子文档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发展科(行政楼431办公室),邮箱发送至lylgjsfzzx@lit.edu.cn。

由于职称申报系统上报需要上述材料,否则认定及确认无法完成,故纸质版由学院盖章签字后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可委托他人转交。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定后,进行公示和确认,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作要求

1.职称初定工作涉及新入职教师个人发展和切身利益,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提交资料。

2.申请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涉及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联系电话:65928117 15896518752

联 系 人:陈伟锋


附件:职称初定和确认通知附件.rar


                    人事处              

2022年11月25日           


作者: 陈伟锋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