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已在我校成功举办了十一届,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广大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经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举办太阳集团tyc539第十二届“挑战杯”竞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届“挑战杯”竞赛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竞赛指导、咨询服务和评审等工作。学院(部、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学院(部、中心)作品初评、推荐工作。学校对各学院(部、中心)申报作品进行预审和终审时,将随机抽取部分校级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部、中心)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
二、参赛资格
(一)凡我校在读全日制本专科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重点是2021年立项的“挑战杯”竞赛作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二)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或创作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以集体作品申报,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三)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申报参赛作品必须经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并经各学院(部、中心)审核确认。
(五)论文和调查报告要求以A4纸页、四号仿宋字体打印。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调查报告不超过15000字。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或作品简介,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或模型、实物)等,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六)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七)申报作品要符合《太阳集团tyc539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基本要求》(附件1)。
四、评审方式
终审决赛一律实行公开答辩制。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参加终审决赛的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需要附作品简介、设计说明书、作品社会经济效益及推广情况等内容)。
五、竞赛方式
(一)预赛(2022年12月15日前)。各学院(部、中心)举行预赛,组织学生进行作品申报参赛,并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查确认,学院(部、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评审,指导学生正确填写《太阳集团tyc539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以下简称《作品申报书》,附件3),各学院(部、中心)填写《太阳集团tyc539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4)。
(二)复审(2022年12月下旬)。学校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部、中心)推荐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提出复审意见,推荐优秀作品进入终审决赛。
(三)终审决赛(2023年3月上旬)。评审委员会对参加终审决赛的作品进行问辩,最后评定作品终审成绩。
六、竞赛组织
(一)各学院(部、中心)要精心组织好院级预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进一步扩大竞赛的群众基础。要协调指导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本院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努力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水平。
(二)各学院(部、中心)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部、中心)“挑战杯”竞赛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各学院(部、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本院(部、中心)学生参赛作品的初评工作。各学院团委负责大赛宣传发动和组织参赛工作。
(三)参赛作品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12月15日前附件3、附件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lylgtw@lit.edu.cn;
2.附件3《作品申报书》PDF(重命名为“编码+项目名称”)按照作品类别和作品所属领域分别独立建立文件夹,另报送一份纸质版按照作品类别和作品所属领域分类排序;
3.附件4《太阳集团tyc539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汇总表内排序默认为学院推荐顺序,与作品编码5-6位一致)需发送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七、总结与表彰
(一)竞赛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为“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部、中心);设“优胜杯”3个,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四名的学院(部、中心)。
(二)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鼓励奖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三)竞赛设4个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部、中心)。
(四)竞赛对获奖作品作者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河南省第十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基本要求.docx
附件2:太阳集团tyc539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评奖比例及评分标准.docx
附件3:太阳集团tyc539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doc
附件4:太阳集团tyc539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docx
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