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3-2025年财政规划及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22〕64号)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经费预算编制质量,保障和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编制2023年校内经费预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经费预算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降低学校运行成本;持续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在保障基本运行基础上,经费安排侧重保民生、保重点;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存量债务风险化解,确保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原则
2023年校内经费预算编制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明确目标、讲求绩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上级预算管理政策、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采取适度从紧的财务政策,确保民生,确保重点,保证财务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一)集中财力 保障重点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统筹学校财政拨款、教育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集中财力保障学校确定的重点支出。
(二)强化约束 依法理财
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建立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细化项目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根据财力状况、实际需要和项目成熟度,逐项审定专项资金支出,着力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提高效益 强化绩效
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建设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努力用有限的资金实现最大的成效。
(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收入预算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充分考虑收入政策影响,与学校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安排区分轻重缓急,保障基本,突出重点,确保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学费住宿费收入、继续教育学费收入、科研经费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按省财政厅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及各学历层次、各专业对应的生均拨款基本支出标准核定的预算额度;
2.普通本专科生学费收入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及预计2023年计划招生数,按学费收费标准测算;
3.住宿费收入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及预计2023年计划招生数,按住宿费收费标准测算;
4.继续教育学费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测算;
5.科研经费收入(纵向科研、横向科研)由科研处进行测算;
6.教研收入由教务处进行测算;
7.其他收入由相关部门配合财务处进行测算。
(二)支出预算编制
1.基本支出预算
(1)工资及福利费
工资及福利费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等以及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校内各类补贴等。工资及福利费预算由人事处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政策及标准提出支出建议方案,结合学校财力实际状况,会同财务处编制。
(2)社会保障经费
社会保障经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经费由人事处按照计算基数编制,要反映每个项目的计算基数及缴存比例。
(3)学生奖助学金
学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及按规定计提的校内奖助学金等。学生奖助学金由学生处根据国家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提出支出建议方案,会同财务处编制。
(4)基本运行费
按照化债目标任务和继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3年教学学院(部)、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基本运行费按照2022年预算定额标准的50%下达预算控制数。各单位可以参照2022年预算项目,根据2023年目标任务,在预算总额度内对预算项目进行适当调整,预算控制数原则上不再增加。
(5)校内专项经费
校内专项经费是指教学学院(部)、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除了基本运行经费外,用于学科、专业、课程、创新创业等高质量发展目标建设的专项(不含已纳入发展规划处管理的财政专项项目库建设项目)。校内专项一般为年度目标建设任务。
各单位申请校内专项经费预算,应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量力而行,科学合理测算,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立项依据和详细的测算依据,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经发展规划处审核通过并排序后,由学校根据财力统筹安排预算。
(6)水电费
水电费支出由后勤管理处进行测算,坚持厉行节约,节能减排,降低运行成本。
(7)其他经费
保安工资、劳务派遣专项、物业管理费等由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人事处进行测算。
(8)工会经费及福利费
工会经费及福利费由财务处会同工会按照有关政策计提测算。
2.债务利息、本金偿付
债务利息、本金偿付按现有贷款情况由财务处进行测算。
3.财政专项资金预算
财政专项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建设发展项目库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申报、论证、入库,经上级相关部门评审后,入财政项目库。学校根据财政资金情况,有序安排项目预算。
四、编制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认真谋划年度重点工作,提出用于学科、专业、课程、创新创业等高质量发展目标建设项目预算,按重要程度排序后,报送发展规划处分类归口,经归口职能部门论证审核通过并排序后报发展规划处备案,由发展规划处统一报送财务处。
时间要求:各单位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处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前;发展规划处统一报送财务处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前。
2.财务处汇总各单位报送的预算项目,根据年度收入预算总额,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学校2023年经费预算分配草案,报学校预算工作组审核。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前。
3.预算分配草案审核通过后,财务处下达各单位2023年经费预算总额度。各单位在经费预算总额度内进行预算项目细化调整,并完成二次上报。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
4.财务处根据各单位二次上报的预算项目,完善2023年经费预算分配初步方案,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批准通过后正式下达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
项目建设预算报送发展规划处目标绩效科(行政楼25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lit.edu.cn。
二次上报的预算报送财务处计划财务科(行政楼1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邮箱:caiwuchu@lit.edu.cn。
2.由于校内预算编报工作任务繁重,预算评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有明确的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预算申报。
3.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沟通。
联系人:张银克(发展规划处) 徐 平(财务处)
电 话 :65928322(8322) 65929311(9311)
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校内专项经费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太阳集团tyc539校内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3:太阳集团tyc539校内专项经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太阳集团tyc539校内专项经费项目论证表.doc
财务处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