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评选“学习强国”学习使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奖的通知》,经前期个人积极申报,各二级党组织推荐,党委宣传部根据评比标准和评分规则客观公正地进行了评选,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9月28日至9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30日下午17:00前向党委宣传部反映。
联系电话:65928027。
附件:学习强国学习使用评比结果.xls
党委宣传部
2022年9月28日
作者: 姬海苗 来源: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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