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推荐2022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2年06月23日 15:27  浏览: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

二、推荐范围

面向全省从事自然科学(不含医学)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三、推荐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连续全职在豫工作3年以上;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

(四)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五)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

四、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院部进行初审后推荐至人事处,由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报送至教育厅。申报截止日期6月26日。

联系人:樊洁

联系电话:65928114


人事处             

2022年6月23日          


作者: 樊洁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