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进一步提升高校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增强现代化河南建设人才支撑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等15个部门关于开展省级特色行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2〕162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省级特色行业学院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具有较高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支持范围,在服务国家和河南省重大战略、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推进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或提质增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或具备良好的合作前景。
2.校地、校行(企)之间通过书面协议形成战略联盟,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创新的合作机制和科学可行的建设规划,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或行业企业作为重要的主体之一,真正参与专业(群)建设和人才培养等项目建设中,能够有力保障校地、校行、校企合作育人的有效性。若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优先支持高校与行业内有示范、引导作用的独角兽企业、领军企业、头部企业等进行合作。
3.具备良好的建设基础和成效,体制机制健全,有相应的平台、组织等保障,在校地产业对接有较高的契合度,在行业内有一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重视行业学院建设,在组织建设、机构设置、经费投入、资源配置、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支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协调各方资源保障行业学院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详细条件按照《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附件1)执行。
二、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
(1)学校申报特色行业学院正式公文(含共建协议);
(2)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2);
(3)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4)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支撑材料。
2.报送要求
申报高校请于6月19日前将以上材料word电子稿(不含支撑材料)发送至教研科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胡老师
电话:65929020
邮箱:jwcjyk@lit.edu.cn
附件1:教高〔2022〕162号关于开展省级特色行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建设指南.pdf
附件2: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申报书.docx
附件3: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