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我院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2年04月25日 11:38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2〕129号),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现将我校高校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是各类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三)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20年下半年、2021年上、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

(四)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五)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二、材料提交审核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符合报名条件考生需在2022年4月28日前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http://gxjszg.hateacher.cn),选择“考试人员报名”端口,进行“注册”,并根据要求完成个人材料原件的扫描上传。

(二)现场提交材料审核

时间:2022年4月29日。

地点:人事处师德师风建设科(王城校区办公楼423房间)。

考生材料:需提交原件当场验证,复印件独立装袋,建立一人一档,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1),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原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聘用合同。扫描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见附件2)。

6.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把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请各单位于4月26日下午5:30前将申报面试人员花名册(附件4)电子版发送邮箱rscsdsf@lit.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师德师风建设科(办公楼423房间)。学校将按各单位上报申报人员花名册受理材料。

3.请参加面试人员详细阅读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附件5),严格按要求整理准备档案袋材料,并在档案袋上打印粘贴清单目录,以上材料由本人提交人事处师德师风建设科。人事处整理审核后按照省厅通知按规定时间,报送面试相关材料。

4.202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通知要求,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整理提交。

联系电话:65928113

联 系 人:郑志红



附件1: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docx

附件2:单位人事隶属关系证明.docx

附件3: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申请202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花名册.docx

附件5: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http://jyt.henan.gov.cn/2022/04-24/2437469.html


人事处              

2022年4月25日           


作者: 郑志红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