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现就我校劳动节期间放假安排及教学进度与教职工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放假时间安排
1.4月23日(周六)、4月24日(周日)正常休息。
2.4月30(周六)正常上班上课。5月1日(周日)休息。
3.5月2日(周一)—5月7日(周六)正常上班上课。劳动节假期调整至暑假。
二、教学进度调整安排
(一)理论教学
1.第9周周六(4月30日)执行双周周四课表。
2.第10周周一至周三(5月2日-4日)正常上课,执行双周一至周三课表。
3.第10周周六(5月7日)执行单周周周一课表。
4.第11周周六(5月14日)执行单周周二课表。
5.第12周周六(5月21日)执行单周周三课表。
6.第13周周六(5月28日)执行单周周四课表。
7.第14周周五(6月3日)正常上课,执行双周五课表。
8.第14周周六(6月4日)执行单周周五课表。
9.第17周为考试周。6月24日前完成本学期所有教学任务。
10.第9-14周周六原计划安排的课程,请教学院部协助任课教师进行调、补课。
(二)实践教学
1.19级20级学生,第18周、19周进行的实践小学期,调整为第15周、16周执行。
2.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其他实践教学环节正常进行。
3.若有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原计划安排在15-16周,与实践小学期冲突的,可以进行调整(往前提),将调整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4.2022届毕业生教学安排不变。
三、教职工工作时间调整及夏季作息时间调整安排
1.教职工工作时间跟随学校教学进度安排同步调整,从4月30日开始,本学期周六正常上班。
2.自5月1日起,学校开始实行夏季作息时间,教职工下午上班时间调整至15:00,下班时间调整至18:00,教学时间不变。
四、相关要求
1.由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积极应对疫情不确定因素,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坚守校园疫情防线,全校师生员工节假日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需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各单位要统筹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和安全工作,进一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附件:太阳集团tyc539春夏季作息时间表.docx
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