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目前,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持续蔓延,省内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陆续增长,防控形式异常严峻复杂。为牢牢守住校园安全防线,阻断病毒进入校园风险,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校园封闭管理
1.自通知之日起,王城、开元、九都三校区实施封闭运行,学生原则上在三校区间不进行流动;教务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及时调整相关学生的教学、实习计划,确保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责任部门:保卫处
配合部门:学生处、教务处
2.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进一步严格校门管控,加大查验力度,无关人员与车辆原则上一律不得入校;加强校内周边巡查,防止各类人员非正常出入校园。
责任部门:保卫处
3.在校学生“非必要不离校”、“非就医不离校”,如确需外出的,需要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报其所在学院二级党委审批,经学生处审定,由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签批后方可,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请假手续在离校时由保卫处进行备案统计。
责任部门: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配合部门:保卫处
4.省外学生在返校前,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返校,获批后方可返回。返回后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相关防控要求。
责任部门: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配合部门:保卫处
二、进一步严格人员管控
1.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要求本单位人员尽量减少外出,不聚会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确保“家校两点一线”的闭环管理。
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2.严格本单位人员外出的审批报备,暂停审批省外出差活动,省内活动如非必要一律暂缓。确需请假外出的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报本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由主管人事校领导签批方可。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
校内临时用工人员、“三保”人员、校内经营场所人员、业务合作单位驻校人员由相应的负责部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防控要求。
责任部门:人事处、各单位、各部门
三、进一步严格信息报告
各单位应根据洛阳市疫情防控指令和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统计工作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和排查信息。要严格执行每日师生员工健康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出人员行程报告制度,要督促本单位师生员工主动如实上报个人信息,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对报告完成率低,漏报、瞒报等行为,纪律监督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部门:学生处、人事处、纪委
配合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四、暂缓一切非必须聚集型活动
严格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要求,暂缓一切非必须聚集型活动。确需举办超过50人的线下会议、活动等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由会议、活动承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在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备,方可举办。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会议、活动承办单位
五、暂缓一切非急需工程项目
在校内施工的工程项目,如非急需的,一律暂缓实施,项目外来施工人员暂不入校。对于急需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项目外来施工人员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外来人员入校手续进行把关和审批,并报主管校领导签批后方可允许其入校。
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六、进一步细化网格管理
对校区内所有场所、教职员工及学生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细化网格空间、明确网格边界,防控责任与职责要精准到人。教务部门负责制定教学空间网格化管理方案、学工部门负责制定学生网格化管理方案、人事部门负责制定教职员工(含临时用工、校内经营场所人员)网格化管理方案、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食堂、学生公寓等场所的网格化管理方案。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后勤管理处
七、进一步严肃校规校纪
学校对翻越围墙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与校规者严肃处理;对不配合落实管理措施并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的,一律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部门:学生处、人事处
配合部门:保卫处、纪委
八、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
广大师生员工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师生员工在校期间要养成良好的防护习惯,坚持科学佩戴口罩。
责任部门:各学院、各部门
九、持续做好师生核酸抽检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必要的核酸检测工作。
责任部门:校医院
十、持续加强宣传引导
要多渠道宣传解读防疫政策,引导师生树立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观念,理解支持防疫工作,坚定抗疫信心;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帮助师生养成良好卫生健康习惯,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教育引导师生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持续开展抗疫争先、志愿服务和事迹宣传等活动,强化师生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师生发扬伟大抗疫精神。
责任部门:宣传部
太阳集团tyc539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