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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2年03月18日 15:28  浏览:

各位教职工: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现已开始,请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3月1日--2022年6月30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完成个税汇算清缴。

汇算注意事项:

1.检查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填报准确、完整,以免填报过程中途退出填报;

2.填报方式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

3.工资薪金--“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一栏中,“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全部并入”和“单独计税”都试一下,哪个退税多,选哪个;

4.检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收入是否都是本人收入,避免身份信息被盗用的情况。

汇算流程:

第一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入汇算专题页,开始申报;

第二步,填报方式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

第三步,检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选择工资薪金的计税方式;非常重要!!!

方式一 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选择“工资薪金”,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里先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确定”--“返回”--“下一步”,左下角会显示应退税额或应补税额;

方式二 单独计税:返回,在“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选择“单独计税”--“确定”--"返回--“下一步”,左下角会显示应退税额或应补税额。

哪种方式退税多,就选哪种填报!!

第四步,如可以退税,填写银行卡信息申请退税;如需补缴税款的则须补缴。完成汇算清缴申报。


财务处            

2022年3月18日         


作者: 于石磊
来源: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