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学校办公用房整改成果,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标准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处级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为每人18平米,副处级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为每人12平米,科级及以下人员的办公用房标准为每人9平米,科室集中办公。
二、使用原则
1.各单位要做到登记情况与实际情况相一致,不得以虚设办公桌、虚报工作人员的名义违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整改领导小组将把办公用房整改作为能力作风建设年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2.各单位要严格控制档案室、资料室的设置。学校一级机关和综合性强、业务量大的部门可以设立1间档案室或资料室。其他部门未经办公用房整改领导小组批准,不得私自设置档案室或资料室,相关工作资料和档案应按要求归档。
3.综合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要统筹兼顾,不得以分离名义多占办公用房。
4.各单位要对超标办公室制定整改意见,面积超出的予以腾退。
5.各单位不得私自建立仓库。确实需要仓库的报请办公用房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各单位所有腾退房间不得破坏原有设施,资产无法搬离或使用的,可办理资产移交或报废手续。
6.转岗干部原则上两人一间办公室,机关职能部门尽量相对集中安排,其他人员不得占用办公用房。
7.办公室是办公场所,不允许存放茶台、健身器材、私人家具等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三、工作内容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对本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开展自查工作。自查主要围绕五个方面:一是弄虚作假超标准使用办公室问题;二是因部门人员变动未及时调整办公室导致超标使用的问题;三是工作人员未按照部门指定的办公室办公的问题;四是占用会议室、活动室等学校批准的特殊用房等作为办公室问题;五是其他违规超面积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各单位自查工作完成后,填写附件《太阳集团tyc539办公用房台账》,加盖公章于2月24日上午12时前报学校办公用房整改领导小组(报送地点:办公楼107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dcdbk@lit.edu.cn。联系人:李曼,电话:65928006,18739076081)。
各单位要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行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规范调整办公用房工作是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各部门、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抓好这次办公用房规范调整工作。
2.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学校党委的部署与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搞变通,不留余地,在规范调整过程中要做到不遗漏、不错算,确保本部门、本单位自查自纠结果的客观、真实、有效,确保规范调整工作顺利开展。
3.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实做好办公用房调整工作。应清尽清,坚决防止不同形式的不移交、不腾空、实际占用现象。对工作懈怠、抵触、弄虚作假的部门、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太阳集团tyc539办公用房台账.doc
学校办公用房整改领导小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