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督促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把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及时将2021年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以召开专题会等形式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参与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申报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严明党纪政纪和有关工作纪律,教育引导其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把师德师风表现、审核推荐、排名等责任关口,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评审环境。
二、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对各单位推荐、评审组织的监管和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等工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与评审有关的事项,坚决杜绝职称评审中的各种不安定因素,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泄露评审专家信息,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为申报人员谋取利益。
三、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职称评审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申报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发短信、打电话、当面拜访、送材料等方式干扰职称评审工作;严禁宴请或委托他人宴请与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等有关的人员;严禁向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券(卡)等有价证券。
四、参评专家和各级评委要严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认真履行职责,不接受、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请托、宴请或财物,在评审中不得发生有影响公平公正评审的行为。
五、职称评审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内容详实可查的,及时受理反馈。对违反评审纪律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379-65928037(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电子信箱:lylgjwjbxx@lit.edu.cn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