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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1年度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04日 17:19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评审文件精神和我院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按照《太阳集团tyc539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评价办法(试行)》(校发〔2021〕5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12月4日)

召开全校职称工作会议,部署2021年度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各院(部)成立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院(部)评议推荐组,制定推荐工作方案。

2.个人申报(12月5日-12月7日)

申报人填写《评审简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表中涉及申报条件、业绩条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一套,提交各院(部)。

申报教授职称人员于12月7日17:00前将2篇送审论文按照要求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由学校统一组织外审。

3.院(部)审核、推荐(12月8日-11日)

各院(部)评议推荐组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审核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进行讲课答辩,召开评议推荐会,根据推荐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推荐(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共同排序)。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院(部)将推荐情况报告以及申报人相关材料按时间安排(12月11日)提交学校,并进行系统申报,申报网址:http://222.143.33.159:8081/zcgl/User/baseLogin.do。

4.学校审核(12月13日-12月17日)

学校资格业绩审核组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业绩进行复审,将审核通过的人员材料在学校范围内集中进行公开展示。

5.学校评审(12月20日-25日)

学校召开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对中级职称进行评审。

组建学校高级职称学科评议组,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答辩,向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会推荐人选,召开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

6.公示

评审通过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公示。

三、相关说明

1.讲课答辩作为高级职称评审的必要环节,讲课答辩由院(部)组织进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督导。

2.不满45周岁青年教师职称晋升须有至少一年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学业导师、德育导师、科研导师和大学生科技制作及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对于确没有学生工作经历人员,要求两年内完成一年学生工作经历并经学生工作部考核合格,方视为满足此条件。

3.职称评审不再进行量化,依据学校《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评价办法(试行)》(校发〔2021〕54号),以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进行综合评价。

4.相关文件要求及表格详见人事处FTP-文档交换区-2021年职称评审文件夹。

四、纪律要求

1.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严格按照省、学校相关职称评审政策,精心组织安排,做好政策解读。要严格按程序、按政策规定、按时间进度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确保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规范申报。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系列)要严肃对待职称申报工作,严格规范推荐程序,遵守个人学术道德,坚持诚信承诺,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在申报、推荐、考核、评审、聘任等环节中严格审核主体责任,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3.加强监督。严禁申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发短信、打电话、当面拜访、送材料等方式干扰职称评审工作。参与职称评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严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不接受申报人资料、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请托、不发生有影响公平公正评审的行为。学校成立职称申报与推荐评审监督组,全程监督本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太阳集团tyc539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4日                     


作者: 陈伟锋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