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加强校内改造项目的安全管理,根据《消防法》等法规以及《太阳集团tyc539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向学校安全主管部门报备,特别是涉及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大面积装修、改动消防设施的项目必须及时提供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纸,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备案。在施工阶段要接受监督、配合提供相关消防产品、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鉴定报告等技术资料,并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备案要求,做好现场的防护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严禁施工人员特别是电焊工无证上岗,杜绝各类火灾事故。
临近年底又值冬季火灾多发时期,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请各部门、各学院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请各部门将近期已开工或即将开工的项目情况于12月4日前报保卫处消防科登记备案。联系人:李晓杰,电话:65929061。
附件:消防安全报备表.docx
校综治委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