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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新媒体平台及干部新媒体使用情况年度审核备案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10:10  浏览:

各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和新媒体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太阳集团tyc539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太阳集团tyc539新媒体管理办法》规定,现决定对校内各单位开设的各类新媒体平台以及党员干部在网络平台以职务身份注册的账号、建立群组情况予以年度备案登记。

一、统计范围

1.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太阳集团tyc539,校内各单位、机关各职能部门,各学生社团、班级等)名义开设运行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头条号、抖音、快手、腾讯视频、QQ空间、APP、小程序等平台。

2.新媒体账号、群组:指校内副科级以上干部及辅导员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的账号、建立的群组(群组由群主负责登记)。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开设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填写《太阳集团tyc539新媒体年审表》(附件1)及《太阳集团tyc539新媒体平台年度推送内容清单》(附件2,只报送电子版);

2.各党委、党总支统一登记本单位统计范围内副科级以上干部、辅导员以职务身份开设的新媒体账号、群组情况,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副科级以上干部开设新媒体账号、群组统计表》(附件3)。

3.学生社团、班级等学生组织开设的新媒体平台由主管、挂靠单位进行备案年审,报送《太阳集团tyc539学生组织新媒体平台年审汇总表》(附件4)。

三、报送时间

各党委、党总支于11月12日17:00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xwxc@lit.edu.cn。纸质版表格加盖本单位党组织(部门)公章后报至党委宣传部。

地 址:王城校区办公楼417室

联系人:李成

联系电话:65928029


附件1-3:我院2021新媒体年审登记表格.docx 

附件4:太阳集团tyc539学生组织新媒体平台年审汇总表.xlsx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10日          


作者: 李成
来源: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