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学风建设专项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04日 17:45  浏览: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处理涉嫌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通知》(教科技函〔2020〕28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学风建设,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压实责任,大力开展相关活动,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科研诚信的宣传教育,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引以为戒,以案促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做好科技活动的全流程诚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成果评价(署名)、科研经费、论文、著作、专利等。

二、请各单位于11月16日上午8:00前,将本单位开展宣传教育、自查自纠、以案促改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主要内容:1.开展宣传教育情况;2.自查自纠、以案促改开展情况;3.自查自纠结果),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校学术委员会(行政楼227室董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yanchu@lit.edu.cn。

三、专项自查自纠结束后,学校将结合前期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开展检查工作。对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并积极整改的,可以从宽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科研诚信和良好学风是科技创新的基石,为形成优良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氛围,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各单位应认真学习领会科研诚信各项制度,凝聚坚守科研诚信的共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1: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pdf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处理涉嫌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通知》.pdf

附件3: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_T174—2019).pdf




校学术委员会 党委教师工作部 校纪委          

2021年11月4日                   


作者: 校学术委员会
来源: 校学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