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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就业之星”评选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03日 16:09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积极就业”政策,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国家援疆援藏专招计划和国家及地方各类基层就业计划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539促进毕业生参加基层就业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发〔2019〕60号)精神,开展2021年“基层就业之星”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2021年9月1日前报名参加“援疆援藏”专招计划、“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选调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国家和地方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并确定已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办法及时间

(一)2021年参加上述计划项目的应届毕业生,主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基层选调生等需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进行二次定岗的,可以在工作岗位确定后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二)毕业生填写相关申请表、准备规定的佐证材料,交由各学院审核。

(三)各学院将核实后的名单和材料统一上报招生就业处汇总。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

(四)由招生就业处确定表彰名单和奖励标准。

三、表彰及奖金发放

(一)对参加上述计划项目应届毕业生的表彰及奖金发放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奖金的发放按照学校财务相关制度进行统一发放。

 

招就发〔2021〕8号  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就业之星”评选的通知 .docx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1月3日           


作者: 招生就业处
来源: 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