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经学校党委批准,我校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1月下旬召开。教代会代表提案是教职工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基层工会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为确保提案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
1.关于落实第二次党代会目标,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建设等方面的建议;
2.关于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等方面的建议;
3.关于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4.关于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等方面的建议;
5.关于创建全国党建示范高校和全国文明校园等方面的建议;
6.关于校院两级管理、绩效分配改革等方面的建议;
7.关于高层次人才和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议;
8.关于校园物业管理和公有住房(集资房)管理方面的建议;
9.关于维护学校稳定和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
10.其他有关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方面的建议。
二、提案撰写要求
1.正式代表有向大会提出提案的权利。代表应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
2.代表应积极参与提案工作,或提出提案,或作为提案的附议人。每位代表应坚持议大事、讲大局的原则,确保提案质量。
3.提案要写明案由,不仅提出问题,而且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措施。提案分析要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每份提案800字左右。
4.提案由1名代表提出,2名以上代表附议。发起者为提案人,联名人为附议人。
5.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不得数案一表。
6.教学院部和机关党群、行政工会每个工会提交提案不少于3个,其他工会提交提案不少于1个。
7.为便于提案处理和整理归档,提案人须同时提交提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案应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见附件),提案内容可打印,提案人、附议人须手写签名。
8.提案征集工作由各基层工会统一组织,提案人将提案表交所属工会,所属工会初审后于2021年11月15日前交提案工作组(办公楼213房间),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xxx工会提案”命名)发至工会邮箱gh@lit.edu.cn。联系人:王晓蕾,联系电话:65929050。
三、优秀提案评选
为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的质量,充分发挥教代会及其代表在促进我校改革、发展与建设中的作用,校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根据提案的质量进行优秀提案评选,对切合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符合学校整体发展,有主题内容、有建议措施的提案将被评为“优秀提案”并给予奖励。
附件:二届五次教代会提案表.doc
太阳集团tyc539工会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