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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15:59  浏览:

校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掌握校园内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根据市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综治办研究决定,全面开展校内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1.校内各食堂、商铺等经商及服务人员。

2.常驻校内的外来企事业单位员工。

3.校内从事宿舍管理、教室管理、建筑、绿化保洁、水电暖维修或其他生产劳动的临时工作人员。

4.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外聘临时人员。

5.未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但在校内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各类临时人员。

二、登记办法

1.各部门认真核实流动人员情况,做好用工审查,组织流动人员填写《太阳集团tyc539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并在登记表上粘贴流动人员2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2.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汇总,认真填写《太阳集团tyc539流动人员信息汇总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并加盖部门行政公章。

3.各单位于10月22日前将纸质版报学校保卫处治安科(王城校区办公楼328室,开元校区图书馆101室,九都校区S楼10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lylgbwc@lit.edu.cn。

三、相关要求

1.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内流动人员的信息登记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2.用工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把好用人入口关,做好对所属流动人员的用工审查,确保用工安全。

3.用工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加强所属流动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流动人员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注意规范言行举止。

4.《太阳集团tyc539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是流动人员出入校门和登记车辆信息的基本依据。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及时向保卫处报备供流动人员变更信息,以免出现流动人员管理漏洞。


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2:太阳集团tyc539流动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校综治办          

2021年10月18日        


作者: 李凌飞
来源: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