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校内专家在教学管理中的督导作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拟组建第一届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
现就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聘任条件
1.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且教学效果好;
2.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3.有一定的工作时间作保障;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和交流,能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人或事。
6.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设文科、理工科两个组,每组10人左右;委员聘期2年,期满可以续聘,对于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教学督导职责者,经批准也可以提前解聘。
二、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招聘程序
1.学院推荐或个人申报
学院推荐或个人申报请填写《太阳集团tyc539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申请表》(见附件),并于10月13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教学质量管理科。
2.资格审查
学校对学院推荐或个人申报的候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3.聘任公布
学校将根据候选人所学专业,提出拟聘任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名单,经主管教学工作校领导审批、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发文聘任,聘期两年。
三、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1.依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制定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参与学校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开展随机性听课或按照统一安排进行针对性听课;
3.开展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检查、试卷检查、辅导答疑检查、考试纪律检查等工作;
4.参与教学奖励评选工作;
5.参与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检查工作;
6.参与审核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专项评估工作;
7.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教学信息进行收集、研究和反馈,开展必要的专题调研,对教学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以及教学质量保障与服务质量实施督导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8.负责发布《教学督导工作简报》;
9.完成学校需要教学督导委员会参与的其他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燕南 联系电话:65928089
地址:王城校区办公楼331房间
邮箱:zpzx@lit.edu.cn
附件:太阳集团tyc539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申请表.doc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