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固定资产分级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6〕10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各单位上报了本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名单,经研究,同意各单位上报的人选。各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要按照文件要求,履行好资产管理责任,做好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资产管理人员变动时,须将人员变动和交接情况及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附件:太阳集团tyc539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名单.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17日
作者: 袁媛 来源: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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