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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各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09月17日 09:09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档案工作网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和师生服务,根据学校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各单位需重新报送档案工作负责人1名(部门班子成员)和兼职档案员1-2名,兼职档案员工作职责如下:

1.积极主动向本部门的领导和有关同志宣传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及有关规定。

2.坚持平时立卷,参照本部门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3.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归档工作。

4.主动接收学校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归档要求向档案馆移交归档材料。

5.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6.负责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请各单位将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登记表于9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至lylgdag@lit.edu.cn邮箱,同时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到王城校区图书馆东1楼103室(登记表见附件)。

联系人:刘玉红,联系电话:65929005。


附件:档案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登记表.docx


 档案馆          

 2021年9月17日       




作者: 档案馆
来源: 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