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21]246号)要求,根据我校高层建筑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15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解决我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
经核查工程技术资料,我校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现有三栋建筑物高度超过24米,属于高层公共建筑,分别是图书信息中心(40.2米)、九都校区教学楼(26.3米)、综合实验楼(26.7米)。
三、整治内容
根据本学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要求,明确细化针对性整治措施。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10个方面的问题:
(一)用火用电用气方面。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内电动自行 车违规停放充电、建筑内各区域违规给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 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公共建筑餐饮区域违规使用明火,厨房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燃气管线敷设不规范,未及时对厨房灶具、排油烟罩设施、排油烟管道进行清洗,高层住宅建筑公共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检查或未采取防火措施等问题。
(二)电缆井方面。重点整治电缆井内堆放杂物、违规住人、擅自改造变更使用性质,横向电缆线路、桥架违规敷设、改造以及电缆井烟感报警探测器保护罩未摘除等问题。
(三)公共走道、楼梯间方面。重点清理公共走道、楼梯间、避难层(间)内堆放物品影响疏散以及占用、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和公共走道等问题。
(四)建筑屋顶和裙房屋顶平台方面。重点整治建筑屋顶、裙房屋顶平台擅自搭建建(构)筑物或堆放可燃杂物,阳台可燃物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五)地下室和重点设备用房方面。重点整治地下室违规设置冷库、杂物间,配电间违规存放可燃物品,地下室各类设备用房失控漏管、违规住宿,锅炉房、变配电室、空调机房、自备发电机房、储油间、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间、防排烟风机房等设备用房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防火标志或有效防水淹措施以及违规堆放杂物等问题。
(六)消防车通道方面。重点清理高层建筑周边及内部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场地等位置违规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问题。
(七)外墙保温材料方面。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门窗洞口部位开裂、防护层脱落、保温材料裸露等问题。对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要清理外墙内及周边违规敷设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并在建筑周边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提示标志(规格不小于 400×200 厘米,标明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防火要求,标牌颜色应与建筑外立面颜色有明显区别)。
(八)防火分隔封堵方面。重点对防火墙上的开口部位,防火卷帘上方,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内存在的井壁孔洞、竖向孔洞,电缆桥架外围进行完全防火封堵。
(九)消防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因暴雨积水造成消防设施瘫痪,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故障、损坏或停用,建筑内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等问题,规范各类消防设施、阀门、消防电源等标识。重点整治管理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对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十)施工作业方面。重点整治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未建立完善施工作业审批管理相关规定,未落实施工作业审批、安全公告、现场监护、防火隔离、作业结束巡检等制度措施,以及违规施工装修、违章进行电气焊或切割作业等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安全检查和学习培训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全面组织隐患自查自纠,对照检查要求逐项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违规现象,梳理安全隐患台账。
2.开展建筑使用及管理部门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认识。
3.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和设备组织安全检查。
4.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对消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对公共区域堆放可燃杂物、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组织集中清理。
(二)组织隐患整改
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期保质完成隐患问题整改。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对于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学校管理制度及时组织论证、列入安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库、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整改。
(三)核查监督
一方面要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另一方面要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重点抽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防火委)要对各单位自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检查、不积极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部门进行督查督办。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前)。学校(单位) 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全面排查阶段(9 月11 日至10 月20 日)。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填写《高层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
(三)整治整改阶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一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5日)。在自我检查验收基础上,整理汇总专项整治的相关资料,迎接省教育厅及其他上级部门组织的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情况检查验收。通过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完善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协调机制。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立足源头管控,从根本上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防水平、杜绝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升高层建筑火灾处置能力。
(三)强化主体责任。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本方案明确的工作重点,对本单位高层建筑逐栋开展隐患排查,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要求建立排查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承担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等职能。要组织物业服务、电工、水暖工、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等专业工种成立技术团队,明确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实施建筑内相关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器材和装备,定期开展微型消防站人员业务训练。
(四)强化责任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学校将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以及整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直接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上级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校内通报批评。
太阳集团tyc539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
太阳集团tyc539保卫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