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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优秀大学生及先进群体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08月18日 20:42  浏览: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大学生在近期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中的责任担当,发挥青年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优秀大学生及先进群体典型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

3.在近期疫情防控或防汛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活动安排

各学院团委遴选报送优秀大学生个人1-2名。若涌现先进群体,可再报送群体1个。学校经过评选,将选树确定校级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优秀大学生及先进群体,并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推介报送的各项工作。

2.被推荐学生或集体要认真填写《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优秀大学生及先进群体推荐表》(详见附件)。须提交不超过2500字的事迹材料(另附),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或集体的先进事迹,要有事迹细节,有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详实,感染力强。须提供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格式为jpg,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如有其他佐证材料一并报送。

3.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推荐表盖章扫描版请于8月24日前上报校团委,文档名称统一为“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优秀大学生+学院+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优秀大学生及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1年8月18日           


作者: 杨涛
来源: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