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分为4类。
(一)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类项目(详见附件1)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以下标准:戏曲、话剧项目250万元;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项目400万元;儿童剧项目120万元;杂技剧项目300万元;木偶剧项目100万元;皮影戏项目60万元;小剧场戏剧项目80万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120万元;曲艺(长篇、中篇)项目50万元;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100万元。
2.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二)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类项目(详见附件2)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类每个立项资助项目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资金。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作品、美术作品演出、展览和运用新媒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演播活动。不资助艺术工作者个人的作品演出展览演播、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等。
(三)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类项目(详见附件3)
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培训,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文艺评论人才培训。培训包括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
(四)2022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类项目(详见附件4)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资助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艺术基金对立项项目予以定额资助。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资助范围包括戏剧、曲艺编剧人才;音乐作曲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工艺美术创作人才;文艺评论人才。
二、申报主体及要求
1.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和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太阳集团tyc539。各类别项目申报条件不同,所需提供的支撑和证明材料也各不相同,请根据申报类别认真准备。
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同时需在学校科研处进行备案,申报书中“推荐意见”部分请自行填写意见。相关申请步骤请参见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及申报指南。
三、申报方式
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根据申报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需要提供审读意见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审读意见以及《申报表》(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221室,由科研处统一报送河南省文化与旅游厅开具审读意见。提交审读材料之后,项目名称不能再有改动,请需要出具审读意见的项目申报者在提交审读材料前确定好申报项目的名称。
2.申报材料由所在部门汇总后报送科研处,电子版请于2021年8月25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ylgkyc@163.com。请申报人注意申报时限,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申报后期网络拥堵,延误项目申报。
联系人:成曦
联系电话:65928307,15937936819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科研处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