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学科:
为加强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重点学科建设的各项工作,根据《太阳集团tyc539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院发〔2010〕63号)及《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开展第九批省重点学科建设及第三批校级重点学科立项的通知》(校发〔2018〕33号)的通知精神,现对我校各级重点学科的建设情况开展中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省级重点学科:材料学、岩土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中国古典文献学。
校级重点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化学、区域经济学。
校级重点培育学科:会计学、设计艺术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音乐学。
二、检查内容
1.各学科依据《太阳集团tyc539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2018年5月填报),对本学科立项以来的建设成效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建设目标和预期标志性成果对标检查,真实准确地核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重点检查在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查建设效果与建设目标的符合度、预期标志性成果的达成度等。
三、材料要求
1.成果填报起止时间(2018年5月1日—2021年6月1日),涉及到状态数据(如学科队伍、科研平台等)按2021年6月现状填写。
2.各学科请务必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中期建设情况表》和太阳集团tyc539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报告,以及支撑材料合订本(各一式1份,A4纸张双面打印)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中期建设表、自查报告和支撑材料电子版请发至:31337631@qq.com,学校将于近期组织材料审核评审。
附件:1.
太阳集团tyc539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表.doc
2.
太阳集团tyc539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报告.doc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