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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洛阳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06月08日 10:07  浏览: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项目负责人申请、所在单位初评、专家组评审、专家委员会表决、市社科规划评审办公室研究,决定《洛阳经济社会发展报告(2021经济卷)》等56项课题为2021年度洛阳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文旅融合背景下洛阳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等424项课题为2021年度洛阳市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其中我校重点项目立项13项,一般项目立项100项,现予公布(项目目录见附件)。

一、各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

二、重点项目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围绕相关全市重点工作,结合课题项目和研究专长,撰写并提交决策参考一篇(3000字左右,参照洛阳社科联网站《河洛智库》板块)。一般项目鼓励撰写和提交决策参考。

三、市社科规划评审办公室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社科规划项目研究的监督管理,通过指导辅导、不定期检查等措施,督促各课题组正常开展研究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要为项目课题组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督促其开展研究,以确保规划项目如期按质量完成。

五、各项目课题组要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的课题设计(含研究内容、研究方向和成果形式等)开展研究,不得擅自变更课题内容。如确需变更,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报市社科规划评审办公室批准。

六、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涉及党史、党建研究项目,要按照市委关于“总结归纳我市党组织建设经验,概括提炼洛阳党史精神力量,把我们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总结好、传承好”的要求,深入调研,认真撰写,确保课题质量。

七、项目完成后,打印3份并附鉴定结项申请书(含电子版),报市社科规划评审办公室(鉴定结项申请书请登录洛阳社科联网站www.lyskl.org下载),申请鉴定结项。

八、重点项目由市社科规划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鉴定;一般项目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鉴定后报市社科规划评审办公室备案。

九、鼓励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凡研究报告主要内容被下列形式采纳的,将作为免于结项的重要依据:

(一)《河洛智库》刊发;

(二)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采纳;

(三)获市级以上领导批示;

(四)被地市级以上党委主管主办报刊、网站刊发;

(五)被省市社科平台(期刊、内资刊物、网站、公众号等)刊发;

(六)被学术期刊发表;

(七)被“学习强国”平台转发。

十、凡2021年社科规划项目课题未按要求结项或结项鉴定不合格者,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2年社科规划项目课题。

 

附件:2021年度洛阳市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名单(太阳集团tyc539).docx


科研处           

2021年6月8日         


作者: 姚英
来源: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