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干部换届期间资产移交工作,防止因人员岗位变动、机构调整等原因造成资产流失,现将干部换届期间资产移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人员
1.所有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人员,包括职务提升、换岗、转岗等人员;
2.经学校批准,新增、撤销、合并、拆分部门或机构的相关人员。
二、需办理移交的资产
仪器设备、家具、低值耐用品等。
三、办理资产移交的程序
1.资产平台提交资产变动申请。单位资产管理员从校园门户进入资产系统,对资产移交手续者所管理的仪器设备、家具、低值耐用品等资产进行变动申请,并打印资产移交表。
2.清点核对资产。资产管理员、移交人、接收人依据资产移交表分类进行实物清点核对,并签字认可。
3.调整数据库账。由现任单位负责人在资产平台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更新资产管理数据库。
具体操作参照附件《资产转移操作流程》。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时,需办理移交所负责管理的资产,其它人员只办理移交个人名下所保管使用的资产。
2.若资产管理员发生岗位调整,各单位应及时明确资产管理员,并做好资产的交接登记工作。
3.机构调整或人员岗位变动形成的闲置资产,请各单位及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进行校内统筹调配,调剂工作完成前仍由原使用单位存放保管。
4.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资产移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完成任务。所有涉及岗位变动的人员均应积极、主动、自觉地协助资产管理员做好自己原保管使用资产的移交工作,以确保账物相符。
附件:
资产转移操作流程.doc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