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6月—7月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赛道设置
大赛设置两个赛道,分别是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只能选择参加其中一个赛道。两个赛道分别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Ⅰ.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 的参赛学校。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 年 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Ⅱ.“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 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 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 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 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 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7.各学院团委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赛程安排
校内选拔赛分宣传发动、参赛报名、学院初赛和学校决赛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2021年4月30日前)
各学院要组建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挖掘优势专业和校友资源,强化科研成果转化和师生共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深入开展。
1.做好赛事组织发动工作。各学院要深度挖掘教师的科研项目成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加强与毕业校友联系,深度挖掘毕业五年之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特别是已经创业的校友参与本次大赛;同时,积极动员指导在校本专科生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学科优势积极参赛,形成师生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2.精心遴选培育参赛项目。在项目培育过程中,坚持“面上普及、点上培育”,挖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构建“优势专业+特色项目+创新团队”模式,在教师科技成果转化中培育“高精尖”参赛项目。
(二)参赛报名(2021年6月10日前)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团队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电子版):
1.项目计划书:上传文件要求为pdf、word格式,大小不超过20M。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计划书后一并上传。
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展示PPT:上传文件要求为ppt、pptx、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0M。现场路演时间为10分钟。
3.项目一分钟展示视频:上传文件要求为mp4格式,视频时长为1分钟,大小不超过20M。生成视频时,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
(三)学院初赛(2021年6月15日前)
各学院团委组织学院初赛,经过路演等评选出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学校决赛,6月20日前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2)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校团委。各学院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本学院申报总数的5%(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学校决赛参考)。
(四)学校决赛(2021年7月5日前)
(1)网审阶段:校团委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网络评审,评选出优秀项目进入现场路演答辩环节。
(2)现场路演阶段:现场路演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七、激励政策
1. 校赛高教主赛道设置一等奖6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0个、优秀奖3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置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15个。评选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2. 获得省赛和国赛金、银、铜奖的参赛团队和指导教师,依据《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539参加校外大学生竞赛活动的管理及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院发〔2012〕30号)予以奖励。
3. 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和大赛(校赛、省赛、国赛)获奖情况,以学院为单位评选出4个优秀组织奖。
八、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特别是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要为教师、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初赛组织工作。
学校将适时邀请国赛专家来校为参赛师生作大赛辅导,希望各学院积极组织参赛师生参加相关报告会、项目路演等活动。
本届大赛工作QQ群为:783602355,请各学院负责大赛的工作人员及参赛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和交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次校赛决赛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
附件1: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高教主赛道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2: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青红”赛道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共青团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