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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03月04日 10:52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河南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和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一般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的参评范围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1.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2.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3.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 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 3000 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 数据”核准字号,以“第 1 版第 1 次印刷”为准,字数不能少于 10 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 1 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4.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 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的有关管理规定;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学位或职务的,高等学校和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部门须有2 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课题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科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承担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三、申报要求

申报所需材料和有关要求详见: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教教科〔2021〕67号)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21〕68号)。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学研究科(王城校区办公楼337房间),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578550136@qq.com。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申报所有材料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上公布,可上网查阅下载。课题评审结果也将在上述网站发布。

联 系 人:王北方  白莉娜

联系电话:65928108


附件:

1.     教教科〔2021〕67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2.     教教科〔2021〕68号 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           


作者: 王北方
来源: 教务处